畜 牧
局 简 介
虞城县畜牧局是虞城县人民政府主管畜牧业的职能部门,行使全县畜牧业行政管理职能。内设5股1室,即人事股、计划财务股、业务股、药政管理股、饲草饲料股、办公室。下设防治站、动物检疫站、动物防疫卫生监督检验所、兽医院、新技术推广中心等。其主要职责为:
1、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、政策;主管全县畜牧业生产、负责研究编报和组织实施全县畜牧业长远规划、年度规划;组织实施畜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和区域生产。
2、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法律、法规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我县有关畜牧、兽医、兽药、饲料行业的政策及实施意见。
3、负责编报和实施全县畜牧业财务计划。根据审批权限负责畜牧业基地项目的审定、论证、申报和项目的实施指导、监督检查工作;负责畜牧、兽医、饲料等有关业务的对外联络、协调工作。
4、负责全县畜禽防疫、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,兽医管理、兽药药政及药检工作;全县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;草场保护、草地建设及饲料资源的开发工作。
5、负责畜牧、兽医、兽药、饲料的行业和管理和畜牧业产品的质量管理、标准审定、指导行业协会工作。
6、研究制定全县畜牧业科技、教育、技术推广规划,组织科研课题的技术公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,指导协调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。
7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县“菜蓝子工程”,有关畜牧业的规划、政策及其组织实施工作,研究指导畜牧业产、加、销体制改革工作。
8、负责全县畜牧业系列生产、加工、服务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筛选、评估、论证、申报和争取工作;建立信息网络,加强科技信息工作。
9、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我县畜牧业工作在县委、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,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,以稳定猪、鸡生产,大力发展牛、羊、突出发展奶业的指导思想,以发展规模养殖和养殖小区为工作重点。强化监督,狠抓落实。止2002年上半年,全县大牲畜存栏25.56万头,出栏6.79万头;生猪存栏52.15万头,出栏30.42万头;山棉羊存栏90.05万只(其中波尔山羊23.7万只),出栏42.7万只(其中波尔山羊8.6万只);家禽存栏320万只,出栏160万只;奶牛存栏近5000头。各类养殖专业村发展到108个,100头以上规模养牛场18个,100只以上规模养羊场30个,500头以上规模养猪20个,1000只以上规模养鸡场280个。建养牛小区4个,养鸡小区3个,养猪小区1个,奶牛小区1个。